“那狼王是你斩杀的?”赤面老者问道。
“恩,是我杀的。我差点被那畜生吃了,还好我天生力大,一刀把它劈了。对了,那畜生呢?我得扛它回去喂老娘。”张小卒心有余悸地说道,这点无需假装,因为他真的差点被狼王吃掉。
“哈哈,在那边火上烤着呢。我们只取了两条腿,剩下那些足够你带回去喂老娘的。”赤面老者指着身后不远处的篝火堆笑道。
至于张小卒说是凭天生力大杀了狼王,他是不信的,红裙少女和戴冠老者也是不信的,三目天狼本就是狼中王者,天性凶猛,更何况是化妖的三目天狼,哪是轻易能对付的。况且张小卒还是一个力门未开的人,就算他天生力大,又能大到哪里去。
只看张小卒身上触目惊心的伤口,就知道他和三目天狼王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地厮杀,没有一定的硬实力,只靠天生蛮力是做不到的。
不过张小卒没说,他们也不便细问,心想等会把张小卒收服了,再慢慢问也不迟。
张小卒望向篝火堆,果然看见两只硕大的狼腿正架在火上烤,并且已经烤得金黄流油,他当即忍不住咽了口唾沫,肚子咕噜噜地叫唤起来。
“呵呵——”张小卒干笑两声,以掩饰肚子乱叫的尴尬。
“哈哈,少年郎醒的正是时候,肉刚刚烤好,咱们去那边边吃边聊。”戴冠老者笑道。
“多谢。多谢。”张小卒急忙感谢,可他心里却咯噔一下,因为他看见了坐在篝火边烤肉的四个大汉的额头,上面烙着狰狞而又可怕的奴隶烙印。
张小卒识字不多,但刚好认识“奴隶”二字。
在张小卒的意识里,豢养奴隶的都不是什么好人,多是无良恶霸,因为他觉得但凡有一点良心也不会把人当畜生一样看待,所以奴隶烙印让他对红裙少女三人的警惕再升一级。
“少年郎,续骨生肌丸可是价格不菲的灵丹妙药,你随便卖一粒就够你一家人度过旱灾用的,干嘛还要冒生命危险进黑森林?”戴冠老者装作若无其事地问道。
“啊?!”张小卒诧异地叫了声,“那药丸这么值钱吗?”
药丸的强大功效张小卒已见识并切身体验过,所以他知道药丸肯定很贵,但没想到会这么贵,卖一粒就足够一家人度过旱灾,那不得几十两白银一粒吗,这也太贵重了吧。
“是啊,市面上一粒续骨生肌丸卖二百两,如今闹旱灾,药材紧缺,现在恐怕要卖到三百两一粒。怎么,你不知道吗?这药不是你的?”戴冠老者问道。
他啰里啰嗦说了这么多,目的就是为了问最后一个问题,不直接问是怕引起张小卒的警惕,而一旦张小卒表明丹药和他没有关系,就能彻底坐实张小卒普通人的身份,如此就能放开手脚给他烙上奴隶印记了。
“啊?!三——三百两一粒?!”张小卒大脑有点跟不上思考,他在艰难地运算,秦如兰一共给他二十粒,一粒三百两,总共就是六——六千两!
张小卒嘴巴张得足以塞进去一个拳头。
老天爷啊!
早知道就拿去卖了啊。
六千两换成粮食,两个村的人就是躺在粮食堆里吃也吃不完啊。
何苦在这里被野猪撵得跟兔子一样,被狼群追得跟孙子一样。不,还不如孙子呢。